RFID电子标识应用在机动车上
作者:管理员 更新时间:2015-12-30 人气:120
汽车电子标识是公安部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有关的规定,结合交管业务实际,这是一项提高车辆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,并确定了京津冀为试点地区。
办理这个就相当于车辆“电子身份证”的电子标识业务的时候,请持车辆行驶证、交强险保单,首次申领免费。首次申领在人保财险指定的营业厅办理,全区各机动车检测机构可进行补办。机动车检测机构在车辆年检时,必须上传车辆电子信息,并进行数据审核和信息动态维护。
通告中说,公安、国税、环保等部门,各财险企业、车辆检测站、汽车4S店、二手车市场、汽车修理厂、有条件的小区、停车场、大型公众演出场馆等单位,在日常工作中,要充分发挥电子标识查验、防伪、登记、追踪、数据倒查、动态监控等功能。公安交管和治安管理部门要加大对汽车电子标识的应用和督导,确保统一安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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